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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2021-06-21

一、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创办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备注:

1.员工入职时须为符合条件人员;

2.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本人及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四、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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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以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