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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2021-06-21

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备注:

1.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3.同一劳动者,多类社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实施机关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


四、申请材料

(一)《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

(三)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劳动合同;

(六)毕业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申请表和花名册。


五、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应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享受补贴期限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2.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3.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具体办理以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