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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佛山扶持通”办理残疾人康复救助事项的通知

2021-06-24

各区残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切实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更快惠及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自2021年6月18日起,我市将使用“佛山扶持通”办理残疾人康复救助事项,残疾人康复救助资格申请、审批和经费结算都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操作。现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残联部门

(一)镇(街道)残联负责受理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资料及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结算资料,严格审核救助资格和救助经费,并向镇(街道)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本级应承担的康复救助经费至区级财政。

(二)区残联负责审批残疾人康复救助资格及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计算市、区、镇(街道)三级按比例承担的康复救助经费,并向市残联、镇(街道)残联申请归集各级康复救助经费,统一渠道将经费发放到位。

(三)市残联负责扶持通办理流程的设计和救助政策的解读,指导各区残联贯彻执行;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应承担的康复救助经费至各区级财政。

二、财政部门

(一)镇(街道)财政局配合镇(街道)残联将本级应承担的康复救助经费拨到区级财政。

(二)区财政局归集市、区、镇(街道)各级康复救助经费,配合区残联做好康复救助经费支付。

(三)市财政局配合市残联将本级应承担的康复救助经费拨到各区级财政;保障扶持通系统功能应用,并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附件:残疾人康复救助资格和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结算网上申办流程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佛山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残疾人康复救助资格和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

结算网上申办流程

一、残疾人康复救助资格申办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搜索佛山扶持通小程序,选择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办理事项,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申请资料。

(二)审核:镇(街道)残联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申请人重新补正提交申请。

(三)审批:区残联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根据申请材料,给出审批意见并写明康复救助周期,同时将审批结果通过政务短信告知申请人。

(四)接受康复服务:申请人从《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目录》中自主选择相应康复项目的定点服务机构,凭政务短信办理接受康复服务手续。定点服务机构从政务短信上的链接下载经审批的申请表存档,以备结算康复救助经费。

(五)需要变更康复救助项目、训练方式、更换康复机构的,按原线下程序办理。

二、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结算申办流程

(一)网上提交:康复定点机构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根据救助对象户籍所在镇(街道),选择残疾人康复救助经费结算办理事项,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结算资料。

(二)审核:镇(街道)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反馈给申请机构。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退回机构,申请机构重新补正提交申请。

(三)审批:区残联收件后进行审批,计算市、区、镇(街道)三级按比例承担的康复救助经费。

(四)资金拨付:先由区财政局归集市、区、镇(街道)各级康复救助经费,后由区残联执行康复救助经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