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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征求《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2-05-18

为规范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明确各类定点机构准入标准、认定流程和监管责任,提高机构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第675号)、《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发〔2018〕31号)、《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粤府办〔2018〕43号)、《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粤残联〔2021〕9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实际,佛山市残联拟定了《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二、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页面下方评论栏、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会反馈:

(一)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新风路46号市残联康复就业部,邮编528000。

(二)传真电话:0757-82732110。

(三)电子邮箱:1045607022@qq.com。

附件: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