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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建议

2015-09-23

 

         关于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建议

 一、当前佛山残疾人就业的现状

 残疾人就业事关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点。当前,佛山市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截止2014年12月,佛山全市(五区)有6万多残疾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有2.87万人,通过分散、集中、公益性等多种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1.2万人,残疾人就业成为当前政府面临的攻坚难题。一直以来,残疾人都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也出台了,但是在实施落实过程中却存在以下问题:

 (一)职能部门宣传不足。政策宣传的渠道非常有限,通过调研123家安置残疾人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不了解有这些政策,仅有5个用人单位享受了补贴。

 (二)残疾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困难及界定失业状态相关规定不明晰。文件规定“城乡残疾人”可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但是据残疾人反映,城镇残疾人办理认定还比较顺利,辖区乡镇农村的残疾人到镇街办事处办理时,被告知没有开展这项业务,不能办理认定。对于残疾人失业的认定细则不够明晰与透明,办事指南没有详尽罗列,不予受理也没有书面答复说明原因,仅凭经办工作人员口头答复。

 (三)用人单位申请社保补贴困难。单位招聘了“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在所属职能部门申请补贴时,告知只能雇用本区就业困难人员方能申请补贴,跨区就业人员不能申请。按照文件内容规定:经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都可以享受政策。另外还存在屡次递交资料的同时还需要出具“残疾人证”原件,导致用人单位操作困难。

 (四)政策的落实情况缺乏督查机制。一方面残疾人认定反映难以办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反映即使有政策但难以达到申请条件。各级职能部门向上级申报落实优惠政策数据时为空白,理由是没有人申请办理。申请对象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落实仍然不理想。制定政策的职能部门有义务建立督查机制,监督检查各区情况,并建立维权热线接受诉求。

 

 二、加强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建议

 (一)建议人社局加大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配套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建议加强实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申请社保补贴”的操作细则,明晰有关规定和透明度。

 (三)建议简化用人单位申请社保补贴的流程及手续。

 (四)建议加强机制管理及残疾人维权受理。